部门内各实验中心:
年终岁末,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,消除安全隐患,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实验室及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的通知》部门细化了相关工作要求,请各实验中心在1月13日前完成安全自查工作。
一、检查范围及重点
1、实验室管理制度建立与运行情况;
2、基础安全与安全设施运行情况,主要包括水电及消防设施等;
3、大功率用电设备(大于1200瓦)运行情况,自查报告中需提供设备清单;
4、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情况;
5、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理情况;
6、辐射装置设备的使用情况,灭菌锅、储气罐、压力气瓶等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,自查报告中需提供设备清单。
二、工作要求
1、请各中心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,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记录、整理,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,不能及时消除的安全隐患,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,并向部门报告。
2、各中心依照检查范围及重点,结合各实验中心安全检查情况,形成自查报告,1月13日(周三)17点前发送到部门邮箱sgzx@usst.edu.cn。
公共实验中心
2021年1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