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入口
 
关于开展公共实验中心2018-2019学年课程教学优秀奖初评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9-11-19   浏览次数:250


各实验中心:

为落实学校一流本科人才培养目标,激发部门教师实验教学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,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,根据 教务处“关于开展2018-2019学年课程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”,以及《公共实验中心课程教学优秀奖初评细则》(附件2)的评选工作要求,部门决定组织开展2018-2019学年课程教学优秀奖初评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一、评选条件

1. 基本参照教务处发布的通知及《上海理工大学课程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(试行)》(附件1);

2. 公共实验中心教师参评应满足:

1)教学效果优秀,教学评价好;

2)当学年讲授本科实验课程学分不低于4学分(其中不含毕业设计、毕业论文、毕业实习及校外实习类课程);

3)当学年无教学事故。


二、部门申报要求:

1. 请符合条件有意申报的老师仔细阅读通知,根据要求准备申报材料;

2. 以实验中心为单位推荐上报, 提交材料包括《上海理工大学课程教学优秀奖申报表》(附件3)和《2018-2019学年课程教学优秀奖推荐获奖名单(汇总表)》(附件4);

3. 请各中心于112111:00前将纸质稿交至综合办公室,其中附件3要求本人签字,附件4需要中心主任签字,电子稿发送至gec_usst@163.com,逾期不予受理;

4. 此次评选要求各申报人准备不超过3分钟的汇报答辩,请提前做好准备。汇报时间:112210:30,地点:公共实验楼204室;

5. 按照学校规定,部门推荐的一等奖获得者将参加学校答辩,具体要求参见教务处通知。


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课程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(试行).doc

附件2公共实验中心课程教学优秀奖初评细则.docx

附件3上海理工大学课程教学优秀奖申报表.doc

附件42018-2019学年课程教学优秀奖推荐获奖名单(汇总表).xlsx


教务处通知链接:

http://jwc.usst.edu.cn/2019/1119/c720a196987/page.htm


公共实验中心  

20191119



 
 
最新文章

©2019上海理工大学公共实验中心 版权所有

地址:上海市军工路516号 邮编:200093 电话:021-6521708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