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门内各实验中心:
根据学校《上海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》(上理工〔2016〕239号)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保障实验室安全工作,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,经中心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,成立公共实验中心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,成员组成如下:
组 长:郝润科
副组长:颜 山
组 员:王璐、徐虹、杨一波、姚胜卫、于明亮、周群、朱思征、朱震(按拼音字母排序)
安全管理员:部门内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
以上组员为各实验中心(办公室)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,负责本中心(办公室)安全工作的具体落实。
以上成员均以职务身份参加,成员随职务变动自然调整,不再另行发文。
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原公共实验中心2017年3号文同时废止。
特此通知。
上理工公共实验中心【2019】1号 关于成立公共实验中心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.pdf
公共实验中心
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